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2009年)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2009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三十八条 少数民族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时,有关部门应当在语言文字、生活习惯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帮助和照顾。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