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2009年)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2009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应当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