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 第五章 信托的变更与终止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 第五十条 第五章 信托的变更与终止 第五十条 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可以解除信托。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