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4年) 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4年) 第九十条 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九十条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第八十九条 目录 第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