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年) 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年) 第八十七条 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八十七条 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八十六条 目录 第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