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年)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