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年) 第五章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年) 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五章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妥善保管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 前款规定的账簿、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十年。 第一百二十三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