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 第六章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 第一百二十八条 第六章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应当有自己的经营场所,设立专门帐簿记载保险代理业务或者经纪业务的收支情况,并接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