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 第一百零六条

第一百零六条 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订。

保险公司拟订的其他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