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六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