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16年) 第三章 学校体育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16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学校体育 第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人才。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