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 第二章 预防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预防 第十九条 从事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易使传染病扩散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