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 5. 被污染的物品,必须进行严格消毒或者焚烧处理。 第五章 监督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 第六十四条 5. 被污染的物品,必须进行严格消毒或者焚烧处理。 第五章 监督 第六十四条 传染病管理监督员的解聘和传染病管理检查员资格的取消,由原发证机关决定,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