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25年) 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25年) 第七十三条 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七十三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有关生产、供应单位应当及时生产、供应传染病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其他应急物资。交通运输、邮政、快递经营单位应当优先运送参与传染病疫情防控的人员以及传染病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其他应急物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第七十二条 目录 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