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25年) 第二章 预防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25年) 第三十六条 第二章 预防 第三十六条 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水、物品和场所,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科学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组织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