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3年) 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3年) 第九条 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九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外国货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国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