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 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 第五十三条 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五十三条 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