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节 收入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节 收入 第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第二节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