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3年)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3年) 第九条 第九条 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