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3年)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3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