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1987年) 第四章 企业的价格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企业在价格方面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1987年) (三) 第四章 企业的价格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企业在价格方面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 服从物价部门的价格管理,接受价格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价格检查所必需的成本、帐簿等有关资料;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