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25年) 第五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25年) 第五章 第五章 申请撤销裁决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开始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撤销程序… 第七十条 目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