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25年) 第三章 仲裁协议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25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仲裁协议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庭作出决定,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庭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第三十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