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25年) 第三章 仲裁协议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25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仲裁协议 第三十条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是否成立及其变更、不生效、终止、被撤销或者无效,不影响已经达成的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