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有必要的财产;

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