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09年) 第五章 申请撤销裁决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09年) 第六十条 第五章 申请撤销裁决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