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09年) 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09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有仲裁协议; 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一节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