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09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