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2018年)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2018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应当在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在其辖区内的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