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 第二章 防护重点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防护重点 第十五条 为战时储备粮食、医药、油料和其他必需物资的工程,应当建在地下或者其他隐蔽地点。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