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 第九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国家保护人民防空设施不受侵害。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