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2009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警察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执行职务,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