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年)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四十二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