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条例(1957年)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条例(1957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属于人民,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