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年) 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 第三十四条 人民陪审员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