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2009年) 第三章 义务和权利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2009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义务和权利 第十七条 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应当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