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2014年) 第四章 流通和保护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2014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流通和保护 第三十一条 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走私、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