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1年) 第三章 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1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 第二十条 实行承包或者租赁制的企业,企业所有者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经营者,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采取招聘、推荐等方式选用经营者。 招标可以在企业内部或者企业外部进行。投标者可以是经营集团或者个人。经营集团中标后,必须确定企业经营者。 企业所有者应当对投标者全面评审,择优选定。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