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1990年) 第八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1990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〇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