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1990年) 第三章 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199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 第二十二条 企业经营者是企业的厂长(经理)。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对企业全面负责,代表企业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