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年) (四)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 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三)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