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年) (四)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四) 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三)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