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年) 第四章 创业扶持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创业扶持 第二十八条 国家鼓励建设和创办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孵化基地,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服务。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