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7年) 第十章 外汇管理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7年) 第七十六条 第十章 外汇管理 第七十六条 合营企业在国外或港澳地区的银行开立外汇存款帐户,应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批准,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报告收付情况和提供银行对帐单。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