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3年) 第十四章 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一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3年) 第一百零三条 第十四章 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一百零三条 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 第一百零二条 目录 第一百零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