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9年) 第六章 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9年)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终止,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提出终止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妥善安置在校学生的方案。 第六章 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终止,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提出终止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妥善安置在校学生的方案。 (三)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