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 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