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016年)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016年) 第四十八条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定价格管理权限,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