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