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01年) 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01年) 第七十八条 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七十八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所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 第七章 目录 第七十九条